为落实《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三届“技能状元”选拔赛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促进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,使一大批技术能手、能工巧匠脱颖而出。进一步促进质量技术监督职业技能培训,营造崇尚技能、尊重劳动、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参赛对象:凡从事食品检验工、评茶员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。
二、竞赛范围:以食品检验工、评茶员《国家职业资格标准》三级(高级)的理论和技能知识为预赛标准,以食品检验工、评茶员《国家职业资格标准》二级的理论和技能知识为决赛标准。
三、决赛表彰与奖励:对在决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授予“湖北省技能状元”称号,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授予“湖北省技术能手”称号,优先参与“湖北省首席技师”评选,优先推荐享受政府专项津贴,按程序申报“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”;获第二至第五名的选手,授予“湖北省行业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,年龄35周岁以下者授予“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”荣誉称号,女选手由省妇联授予“巾帼建功标兵”荣誉称号;获第六至第十名的选手,年龄35周岁以下者授予“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”荣誉称号,女选手由省妇联授予“巾帼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,竞赛组委会向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。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且业绩评定优秀者,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直接晋升为高级技师,获得第四至第十名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等级,评茶员设有其他奖项。
四、活动要求
(一)各地要把竞赛作为全省系统加强人才建设,争先创优的大事,纳入工作日程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要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并根据竞赛活动通知要求,积极组织预赛,及时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。
(二)各地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,充分利用媒体,组织形式新颖、内容充实的宣传活动,引导全省系统从业人员立足本职,钻研技能,营造尊重人才,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。